经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,2021级硕士研究生武存宇(1202110084)、刘亚猛(1202110068)、张天(1202110022)、朱鹏飞(1202110108)拟获得202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,郑宇鑫(1202110105)作为单独推荐人选,上报后由研究生学院组织评审,以上结果现予以公示。如有异议,请于10月10日前与韩老师联系:87935039,13932121228,邮箱
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
2023年9月27日
经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,2021级硕士研究生武存宇(1202110084)、刘亚猛(1202110068)、张天(1202110022)、朱鹏飞(1202110108)拟获得202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,郑宇鑫(1202110105)作为单独推荐人选,上报后由研究生学院组织评审,以上结果现予以公示。如有异议,请于10月10日前与韩老师联系:87935039,13932121228,邮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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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年9月27日